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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向湘潭市雨湖區法院執行干警贈送錦旗。
湖南法治報·新湖南客戶端訊(通訊員伍小強)6月15日,申請執行人蘇某來到湘潭市雨湖區法院,將兩面印有“為人民辦實事做群眾貼心人”“警德高尚仁心助民”的錦旗送到了執行局和司法警察大隊手中,以此表達感謝之情。
嚴某欠付蘇某30萬元債務及利息。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通過對被執行人嚴某名下的財產網絡查控和線下調查,均未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之后根據申請執行人蘇某提供的線索,法院核實發現嚴某有轉移資產,妨礙執行、逃避執行的嫌疑。2019年10月至11月,司法警察配合執行法官,加班加點多次出動警力尋找嚴某的下落。找到嚴某后,嚴某面對即將要被拘留,當場償還了5萬元債務,承諾分期履行剩余款項,該案以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終結執行。
嚴某在履行完第1筆款項后,就再未繼續履行和解協議并又一次下落不明。執行局、司法警察大隊繼續加大力度對被執行人嚴某財產進行尋找和調查,最終發現了嚴某的房產線索。該房產登記在他人名下,實際所有權人為嚴某。之后蘇某提起撤銷權之訴,經法院生效判決確認該房產所有權屬于嚴某。
執行法官迅速查封了涉案房產,啟動了房屋拍賣程序。司法警察大隊全力協助執行,現場調查,粘貼騰房公告,維持現場安全秩序等方面多次出動警力,房屋得以成功掛網拍賣。眼看法院動了真格,被執行人嚴某再也坐不住了,主動聯系到申請人執行人蘇某,一次性償還了剩余的債務及利息共計2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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