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東陽橫店連俊杰影視文化工作室”則是霍建華方,連俊杰是他的經理人:
費用的名義是“劇組勞務”,根據解釋,即是支付給公司或者個人的酬勞。
據業內人士稱,經紀公司與知名藝人的分成一般是二八,換言之,正常情況下,表格列明的酬勞至少有80%屬于演員。
這樣算的話,周迅是4280萬元,霍建華是4057.36萬元。
采編:hyt15 來源:中華網 鳳凰網 發布時間:2017-07-04 09:11:58
而“東陽橫店連俊杰影視文化工作室”則是霍建華方,連俊杰是他的經理人:
費用的名義是“劇組勞務”,根據解釋,即是支付給公司或者個人的酬勞。
據業內人士稱,經紀公司與知名藝人的分成一般是二八,換言之,正常情況下,表格列明的酬勞至少有80%屬于演員。
這樣算的話,周迅是4280萬元,霍建華是4057.3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