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學生的志愿表
文峰學校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學校已就此事向六安市教育局進行情況說明,但是對于為何會出現填報志愿出現錯誤一事,該工作人員表示并不知情。
■律師說法
擅改志愿侵犯學生受教育權
北京慕公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昌松稱,由于張朝陽還未成年,因此本身不具有同意權。該毛姓老師想要幫助張朝陽修改志愿,也應征得其監護人的同意,否則便侵犯了其受教育權。
劉昌松建議,六安市教育局可以出于一個比較人性化的考慮,給張朝陽一個重新填報志愿的機會。而如果張朝陽能重新填報志愿的話,按照無損失即無侵權的歸責法理,毛老師即不構成教育侵權。當然,張朝陽可主張精神損失和維權成本損失等其他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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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備受關注的“老師擅自修改中考志愿,700分考生只能上職高”一事,《法制日報》記者今天從安徽省六安市霍山縣教育局招生辦了解到,初步調查顯示,涉事老師缺乏招生填報志愿的經驗,確實指導有誤,但沒有直接刪除考生定向志愿的行為。根據調查事實判斷,涉事老師沒有拿職高回扣以及讓出定向指標問題。
7月5日,涉事考生家長張德才在網上發帖稱,孩子是霍山文峰中學96班初中畢業生,今年中考考了700分。當日上午,學校預填中考志愿,孩子第一批次統招和第一批次定向都填寫霍山中學,自己也在預填志愿表上簽了字。10分鐘后,學校老師組織學生到機房正式填報網上志愿,孩子按照預填志愿填好,并且用手機拍照發給他,但卻只填了第一批次統招,沒有填第一批次定向。
張德才說,孩子說是因為一名姓毛的指導老師直接將定向志愿給予刪除,這導致孩子本來定向可以上霍山中學的實驗班,現在卻只能上職業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