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張韶涵簽約福茂唱片,以歌手簽約還未出唱片就先拍電視劇,主演了偶像劇《MVP情人》正式進入娛樂圈。這部劇的成功給她帶來了更多偶像劇的資源。其中就有我們的童年回憶《海豚灣戀人》。主題曲《遺失的美好》也成了多少人的ktv必點曲目和qq簽名檔。2004年的《歐若拉》讓她成為最亮眼新人,2006年《隱形的翅膀》紅遍了大江南北。不但被選上春晚,在全國人民面前賣了一發安利。甚至因為內容勵志,被選為當年北京卷的作文題。至此,張韶涵已經是歌壇當之無愧的新一代小天后。
范瑋琪是張韶涵的公司前輩,比她早兩年出道,據說是拿著自己寫的歌被福茂制作人看中簽約的。靠著哈佛學生的名頭,走的是音樂才女路線,雖然一直半紅不黑,但勝在姿態輕松。兩人同屬于福茂唱片,但是范瑋琪是直屬于福茂,算是親生的,張韶涵則是林隆璇的藝人,被林隆璇簽給福茂,意味著她并不是福茂親生。2005年前后張韶涵又超級紅,福茂自然會趁著這個熱度捧自己家的藝人,不但讓張韶涵給錄了范瑋琪專輯主打歌《如果的事》,更是直接把兩人捆綁,只要有張韶涵的地方就會有范瑋琪的影子,用“姐妹情深”的戲碼一直在給歌迷們洗腦。
張韶涵的演唱會,嘉賓名單必有范瑋琪。這樣的策略很快就奏效了,范瑋琪在內地逐漸有了知名度,發展的越來越好,張韶涵卻摔到了谷底。2008年張韶涵因心臟病停工,到加拿大住院修養,回國之后卻發現目前母親拿走了她的所有現金和存折。不但如此,母親還和韓國歌手被曝戀情,父親要求離婚并支付贍養費,而這個贍養費也要張韶涵來出。于是就變成給父母一人一套豪宅,并每月支付給父母每人30萬。
60萬啊,就是只金鵝也不是這么下蛋的吧?張韶涵拒絕了父母的要求,父親就說女兒從來沒有給過他錢,自己只能靠賣涼皮過生活。可實際上,張韶涵掙的錢都是從福茂直接匯到母親賬戶上的,從她出道以來大概一億多新臺幣。她媽媽馬上就跳出來列了一個清單,喊冤說:我就花了這么多。4年花了7000多萬還叫“就這么多”,那什么才叫多啊?血都給你吸干好不好?張韶涵的弟弟妹妹力挺姐姐,結果被弟弟的朋友在去找弟弟的路上,被媽媽當街撕打。沒拿到贍養費的張媽媽,不但到處罵女兒不孝,甚至潑臟水說女兒吸毒酗酒。拿著女兒生病的素顏照,說是吸毒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