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歌所說的“經歷”,是2006年8月29日那場車禍。在從橫店去上海的路上,他乘坐的商務車與一輛大貨車相撞,胡歌頭部受傷縫了6針,手扭傷,胸部也在車禍中受到撞擊,同車的一位同事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節目里,董卿問:“你還愿意去回憶嗎?”
胡歌停頓了幾秒,坦言曾有一段時間非常不愿去回憶與車禍相關的點滴,雖然外界給予不少溢美之詞,但當時的他并不想被貼上標簽。如今,12年過去了,在胡歌看來這也是一個小小的輪回,他也開始思考,車禍這個經歷究竟給自己帶來了什么。
由于右眼的傷痕,劇組不僅花費更多時間為他補光,還盡量只拍他的左臉。這讓胡歌覺得給大家增添了很多麻煩,因此他對自己說“拍完這部就不要拍了”。
當這部戲殺青時,胡歌還沒等導演說完就跑了,劇組的工作人員就在后面追。海灘邊他跑著跑著就哭了,那一刻所有的委屈、迷茫、無奈、孤獨,全部釋放了出來。
這種來自外界對他外形要求而導致的痛苦,持續了很長時間。在早期的一些作品里,為了掩蓋傷疤,他的造型總是非常單一,用長長的劉海來遮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