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劇《匆匆那年:好久不見》被判侵權
《匆匆那年》原著作者九夜茴獲賠百萬
據公眾號京網法事報道,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審結了《匆匆那年》作者王曉頔(筆名九夜茴)與網劇《匆匆那年:好久不見》 出品方、攝制方和播出平臺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一案。
一審法院認為,網劇出品方侵害了王曉頔對小說“番外”中涉案內容的署名權、改編權、攝制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終審維持一審判決,判令出品方賠償王曉頔100萬元及合理費用4940元并賠禮道歉,攝制方夢幻星公司就其中5萬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播出平臺搜狐公司就其中20萬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