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公司負責人:站在公正的一邊
7月18日下午,許豪杰所在公司“上海笑匠堂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負責人Mark告訴澎湃新聞記者,目前已聯系律師幫助許豪杰處理此事。
“沉默如海”的豆瓣帖曾被微博用戶“早睡早起夜喵子”轉至微博,成為熱點。之后“早睡早起夜喵子”稱得到公司聯系后刪帖。Mark對此表示:“最早發生的時候,誰都不知道怎么做,為什么一個人要誹謗別人,我覺得這個事情是不對的,作為公司肯定要說一下,我說你沒有任何證據的時候,不要傳播謠言。”
此前,Mark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他認為那些網傳圖片很有可能是假的,而且是不是戀童癖網站還說不定,因為許豪杰以前是一個兒童攝影師。不過,Mark告訴澎湃新聞記者,他本人確實也不了解整樁事件的真實性。
“豪杰如果觸犯到法律,就法律制裁,要是有傳播謠言者,那就(他們)接受法律制裁,就這么簡單唄。”Mark說,“公司就是站在公正的這一邊。”
18日下午,許豪杰貼出律師函,稱網友“沉默如海”等捏造和散布“許豪杰戀童癖”等虛假信息,責成立即停止侵權。
18日下午,澎湃新聞記者致電許豪杰律師錢佳儀,她表示:“現在是這樣,關于許先生被他人侮辱誹謗的事件,我們已經開始走司法程序了,那我們也不方便多說,多說的言論可能會影響司法公正,關于這件事的情況,我們一概不回應了。”
對于許豪杰方面是否已在法院起訴,或是報警,錢佳儀均表示“不方便透露”。
專家:應更嚴格管控兒童色情
不考慮開設者,“正太”網站本身是否構成了違法?
上海市法學會未成年人法研究會會長、上海政法學院教授姚建龍在接受澎湃新聞記者采訪時認為,該網站目前無法打開,僅憑緩存的首頁內容,尚無法判定其性質。
姚建龍介紹,中國刑法等法律對“淫穢物品”有界定,指具體描繪性行為或者露骨宣揚色情的誨淫性物品。兒童色情物品與一般意義上的淫穢物品有較大的區別,目前中國法律還沒有專門針對兒童色情物品的認定標準,因此很多按照公眾常識判斷屬于兒童色情的物品很難認定為法律意義上的淫穢物品。
他認為,基于兒童保護的立場,應當對淫穢物品做必要的擴大解釋,將具有擦邊球性質的兒童色情納入并予以嚴厲打擊。在條件成熟時,則應當在法律層面對兒童色情做專門界定。
“比如轉發一些兒童色情照片,再評論曖昧言論,就有可能屬于傳播淫穢物品行為,可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或者刑法予以打擊。開設兒童色情網站的性質則更加嚴重,還可能觸及刑法中的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姚建龍說,就個人單純的關注兒童色情微博賬號行為而言,目前并無法律懲處依據,只能說道德上有問題。
不過,他也表示,現有很多圖片屬于擦邊球的狀態,不容易界定。但就本事件而言,他表示,如果網傳許豪杰相關轉發、評論圖片屬實,“我個人認為可以考慮在違法犯罪層面按照傳播淫穢物品行為進行評價,當然是否達到了治安管理處罰或者刑事犯罪程度,則還要具體分析。”
姚建龍也建議,應對兒童色情施行更加嚴格的管控。他表示,中國法律對兒童色情信息的制作、傳播、走私和販賣都是禁止的,雖然司法解釋有所涉及,但是立法層面還沒有把兒童色情單列出來明確進行從重、從嚴處罰。
他進一步解釋,兒童色情在很多國家都是“高壓線”,就是持有和瀏覽、閱讀、觀看這類所謂個人行為,達到一定的量都是重罪,目的就是更好保護未成年人。
姚建龍表示:“戀童癖是一種變態心理,有一定的發生率,如果只是停留在想法、癖好,很難在法律上評價,但如果轉化成現實的戀童行為,則會對兒童造成嚴重的傷害,就不再是個人癖好而是嚴重犯罪。”
他說,戀童癖也是非常嚴重的社會問題,戀童癖背后,是大量兒童受害事件,全社會要形成對戀童癖警惕的心態,也要教育兒童。
對許豪杰被指戀童癖一事,上海警方7月18日向澎湃新聞記者表示,已關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