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一早,李雨桐發表了長微博,就與薛之謙之間的感情金錢糾紛以及對方昨日微博中的言論一一進行回應,澄清所謂薛之謙給自己買車其實是給公司使用,而218萬以及333萬其實是自己應得的公司分紅,至于“薛之謙欠李雨桐1000萬”的說法,這位連續劇女主角表示外界解讀有誤,“從我第一次發聲至今,我都是說明共同承擔離婚費用。從未說過是薛之謙欠我1000萬,事實上他一再強調說不欠我1000萬是沒錯,因為我承擔了共約300萬。”
與此同時,她還透露薛之謙很喜歡現金,“除了銀行轉賬外,有幾次他還會直接從我家里取走現金,為了拿現金方便,他還特地買了一個很重的RIMOVA手提箱。他說很喜歡把現金裝滿手提箱,就像電影里交易的場景一樣打開一剎那看起來很帥。”至于薛之謙在美國及臺灣等地拍攝MV和參加通告時,自己其實都是以造型師的身份陪同,就連對方所穿的奢侈品衣物都是自己為他購買的,“價值近百萬,也從未打算要回。”
而在李雨桐提供的錄音中,薛之謙承認了李雨桐曾給自己200多萬,甚至幫自己買房子,“她幫我把房子買下來,就是現在那套房子,賠給女方的房子買下來。其實當時女方說她要這個房子,還要300萬就跟我離婚,我和李雨桐目標一致,就是房子買下來,因為我當時沒有能力買,李雨桐也是幫我。”
金錢糾紛雙方各執一詞
薛之謙:被女方索要5000萬
李雨桐回擊:知道他拿不出,只是想保住孩子
5000萬
在薛之謙與李雨桐共同上演的這場“連續劇”中,一路追劇的網友對1000萬、5000萬、218萬等數字都不陌生。昨日,薛之謙在微博中提及,李雨桐流產后,對方父母以女兒流產手術時大出血、身體狀況差為由,要求自己支付5000萬作為補償。
對此,李雨桐也給出了解釋,薛之謙提出如果先懷孕,既能讓父親盡快抱孫子,也能證明其想和李雨桐在一起的決心,于是李雨桐妥協,決定先生孩子,但沒想到懷孕后對方卻突然要求分手,“我覺得他太兒戲,一氣之下就說如果你要拿掉孩子,就給我5000萬。我是知道他是拿不出的,我只是想保住我們的孩子而已。”
1000萬
另外,關于連日來外界解讀的“薛之謙欠李雨桐1000萬”的說法,薛之謙此前就堅決表示從來沒有拿過這1000萬,否則愿意負法律責任,“和小高達成協議決定離婚,最后是我拿賣掉房子的錢給了小高的第一筆款,在李雨桐口中變成了她給了我1000萬。請李雨桐也不要回避我上一篇微博就提出的問題,請拿出給我1000的證據。”
對此,李雨桐也進行了澄清,“從我第一次發聲至今,我都是說明共同承擔離婚費用。從未說過是薛之謙欠我1000萬,事實上他一再強調說不欠我1000萬是沒錯,因為我承擔了共約3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