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分手才知懷孕or懷孕后突然分手?
至于孩子的事情,薛之謙只是在微博中提及女方分手后才得知其已經懷孕,且二人經過協商認為感情已經無法修復,決定放棄孩子。但在李雨桐今日的回應中,則又是另外一種說法,甚至用“這是我這一生從未經歷過也是最深的傷害”來形容。
因為薛之謙遲遲沒能離婚,不僅讓二人矛盾不斷,也讓薛之謙父親盼望抱孫子的愿望越來越強烈,“他想到了一個很好的解決辦法,就是我們生個孩子,這樣一方面讓他爸爸有個孫子抱,開心一些;另一方面我也無需再懷疑他和高之間的關系,也表明堅決要和我永遠在一起的決心。我考慮了再三,瞞著父母還是選擇了相信他。”
只是,李雨桐沒有想到,懷孕后薛之謙卻突然要求打掉孩子并且分手,“原因據薛描述是因為高在陸陸續續拿到錢和房子后又和他說,她其實從來都沒有想過要和他離婚,如果要離,就再給1000萬。所以當他發現離不掉之后,意識到如果我們的孩子出生就會影響到他的星途,讓他名譽掃地。”
錄音劃重點:
薛之謙:李雨桐給過我200多萬 幫我買房子
在李雨桐的描述中,她用“非正常的感情”來描述與薛之謙的關系,不僅對方表妹身為財務都不太清楚,自己也很難向家人交代,直到此事發生,家人才知道具體經過,也才有了家人約見薛之謙和后來的錄音,“當時他們達成什么協議我之前并不知情,也從未委托父親簽字,我也是在這次事件發生后才知道有錄音,并在周日拿到了這份錄音。”
在這份錄音中,薛之謙透露當初之所以與高磊鑫結婚是因為對方懷孕了,“孩子掉了,對我打擊很大,整個人也是崩潰的。但那時已經開始跟李雨桐做生意,而且我已經結婚了,但因為在人生低潮期,就慢慢對她產生感情了,在一起時我確實說過我去離婚,確實很喜歡你。”
至于二人共同做生意時公司股份分配一事,這份錄音中,薛之謙清清楚楚說自己占60%,李雨桐占40%,“因為相對來說我比較有名氣。合作過程中我慢慢把股份都讓給她,我剩下40%。”
同時,他也提到李雨桐確實給過自己錢,“我這個婚不好離,她跟我要一套房子,然后李雨桐說反正我們賺來的錢不是一樣的么,她一共給了我200還是250萬。但其中包括了60%的股權,就是等于她給了我兩次資產?她幫我把賠給女方的房子買下來。其實當時女方說她要這個房子,還要300萬就跟我離婚,我和李雨桐目標一致,就是房子買下來,因為我當時沒有能力買,李雨桐也是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