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穎微博截圖
林志穎聲明原文:
致歉聲明
本人遵照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2017)京0108民初1334號民事判決書(未上訴、已生效)聲明如下:本人就2013年8月25日在本微博公開發布的配圖侵犯朱慶福先生攝影作品《中華男兒》著作權一事公開致歉,針對此事件給朱慶福先生造成的傷害,深表歉意!本人亦將遵照法院判決積極履行置頂72小時致歉及相關賠付責任。身為一名演藝人員,更需謹言慎行,并負起一定的社會責任,誠望大家以此為戒,共同尊重他人知識產權!
——林志穎2017年10月18日
林志穎致歉很對,作為一個藝人懂得維護知識產權并且利用改正自己的錯誤確實值得贊賞,但是網友的罵聲恐怕讓不少尊重原創的人感到心寒。目前,還有很多作者的知識產權沒有得到維護,所以小編覺得攝影師這么做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在尊重原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