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天,網上在流傳著一則作者劉三田(筆名南嫫)起訴周梅森《人民的名義》涉嫌抄襲她的作品《暗箱》,并且索賠1800萬的新聞,網上也流傳著上海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1日受理劉三田的訴訟服務公告書的照片。
該《訴訟服務告知書》中顯示劉三田起訴周梅森與上海利達影業(yè)有限公司、天津嘉會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
劉三田的律師陳有西向媒體確認,原告方認為“2015年開始創(chuàng)作的《人民的名義》文字劇本和影視連續(xù)劇,完全模仿抄襲了原告2010年6月發(fā)表的《暗箱》,兩作品在總體結構和故事演進脈絡上,完全雷同模仿。”并要求停止《人民的名義》的一切播出、復制、發(fā)行、信息網絡傳播,索賠經濟損失1800萬元。
11月5日上午,澎湃新聞就此事采訪了周梅森。
周梅森稱:“此事對我的名譽造成了極大的傷害,簡直就是碰瓷,我認為她的這種行為涉嫌敲詐,我們一切法律上見,我決不妥協(xié)。”
周梅森認為劉三田在網上曬出訴訟服務公告書,是在惡意左右輿論:“大眾會認為法院受理了,就有侵權事實存在。但是我們的群眾不了解,從2015年司法改革以后,就是有案必理,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只要符合了立案的形式要件,法院來案就立,至于事實的對錯要到法庭上去說。她跟我要1800萬,她訴訟費就要交20多萬,如果七個工作日不交,法院就會其認為是撤訴。還有幾天時間,我現(xiàn)在盼著她交訴訟費,立案,趕緊把起訴書送給我,我們好去法庭上說明白這個事。”
對于劉三田,周梅森說,到現(xiàn)在就只知道她是個女的,此外一無所知。周梅森說:“有網友查到她那個《暗箱》2011年1月在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時候首印只有1000冊,試問怎么可能進入了我的眼簾,她還說《人民的名義》宣傳方罵她,對于這種純碰瓷的行為,我認為其涉嫌敲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