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清新太平(廣東省清遠市清新區太平鎮)男童“陳某福被拐案”備受社會關注,現在終于有了判決結果!
11月10日下午,備受社會關注的清遠“陳某福被拐案”,在(清遠)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3名被告人歐某生、李某娣、陳某其,分別以拐賣兒童罪和拐騙兒童罪,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三年和兩年。
庭審現場。 本文圖片均來自“清新新聞”微信公眾號
回顧
2016年5月27日9時許。當日,李某娣在毆某生的指使下,伙同陳某其駕駛一輛摩托車,到被害小孩陳某福位于清新區太平鎮馬岳村委會大坪村1號的家中,見陳某福在家無大人看管,遂以誘騙的方式拐走了陳某福,并帶至清新區太和鎮商業街右二街南七巷8座的出租屋內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