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女欠1.7億 自稱曾與債主同居4年拒不還款
法院駁回女子訴求判決還款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受理后,認為白某與朱某之間1.7171億元借貸關系是當事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為有效。白某關于1.8億元民間借貸的訴訟請求中,1.7171億元的部分依據充分予以支持。其余款項的主張,依據不足不予支持。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朱某向白某歸還1.7171億元借款。一審判決后,朱某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最高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據了解,2017年10月17日,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立案執行,2017年11月6日將朱某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二庭庭長白東平說,朱某于11月27日主動和當事人協商,決定全部履行還款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