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午,歌手陳紅前往北京三中院,與前夫李軍的股權糾紛案二審開庭。9點50左右庭審結束,新浪娛樂獨家采訪到走出法院的陳紅,她表示由于提供了大量真實有效證據,北京三中院就此前李軍方面訴“陳紅偽造簽名變更股權”判決無效,離婚后的財產分割將進一步由法院審理裁決。
2016年9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判定上述股權變更非李軍、李福珍的真實意思表示。2017年7月,陳紅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12月27日,9點50左右庭審結束,新浪娛樂獨家采訪到從法院走出來的陳紅,此時她比進去時輕松不少。她向新浪娛樂進行了案件進展說明,今日北京三中院裁定駁回了一審判決結果,也就是此前李軍方面訴“陳紅偽造簽名變更股權”判決無效。
陳紅表示,在兩人原先的協定里,在屬于共同財產的部分(包含公司經營及股權),兩人離婚協議中是各占50%(李軍持股49%,其母1%;陳紅和兩人的孩子持股50%) 另外,李軍當時在香港涉案的關系,所以親自簽字同意將公司經營權給陳紅。也就是說,本來李軍作為婚姻過失方,如果當時陳紅起訴離婚的話,他在共同財產分割中將不占優勢,所以跟陳紅協議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