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爆出黃奕訴前夫勝訴,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黃奕訴前夫名譽糾紛案勝訴,發微博表示“疲憊又輕快”。
黃奕微博發文,訴前夫黃毅清第二例名譽糾紛案終于宣判。法院判定黃奕勝訴,黃毅清涉及對她的惡意侮辱誹謗已構成名譽侵犯罪,須在微博首頁連續十五天發布聲明賠禮道歉,并賠償黃奕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維權費用共62500元。黃奕感慨“向過去再見,向未來出發…心情疲憊又輕快”,希望法律能為這段長達數年的離婚狗血劇情畫上句號。
黃奕:
網絡上關于我的聲音很多,今天想說幾句。近三年來,我兩次提交起訴的名譽權、隱私權被侵犯案件得到了法院公正的審判。這期間,數不清的侮辱和誹謗襲擾傷害著我和我的父母,對我人格的詆毀讓我被迫丟掉了工作。作為母親和女兒,我只能選擇依靠法律武器保護家人。但我堅信,是非黑白,時間一定會有答案。
劃重點:為什么兩次提交起訴?
2014年7月4日,女星黃奕與丈夫黃毅清簽署了離婚協議,本以為一別兩寬江湖不見,不料“黃奕前夫”就此展開長達數年的攻擊和誹謗。其中甚至牽扯到曾與黃奕合作過的許多其他明星藝人,并且公開黃奕及家人的隱私信息。公眾人物尤其是女星扯上詆毀糾紛無疑是對演藝事業的一大打擊,黃奕在這樣的惡意中傷輿論中,也因形象受到影響被迫丟失了許多工作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