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函內容:
3月5日,有媒體曝光《偶像練習生》人氣選手蔡徐坤的合約細節,根據合約規定,依照蔡徐坤提前八年解約情況,個人違約賠償金恐將高達三億兩千萬。
2018年2月,蔡徐坤方正式向上海依海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發出律師函,要求解除包括補充合同在內的《演藝娛樂事務獨家經紀合同書》。
合約中顯示,蔡徐坤簽約時間從2015年至2023年,當合約期滿,若乙方(上海依海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沒有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則合約期自動延長兩年,簽約時長實際為十年。
據悉,簽下該合約時,蔡徐坤未滿18歲。細看合約條款,有很多嚴苛之處。
譬如在蔡徐坤簽約前三年,所得傭金的70%都要交給公司,第四至六年,公司拿其60%傭金,第七年至合同結束調整到50%。
另外,雖然雙方簽約時長為八年,但條款顯示,若合約期滿之后,如果公司方未以書面形式向蔡徐坤發出通知,那么合約期就自動延長兩年(即等于簽下了十年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