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重要的是如何繼續相信
這個血液里深藏著“”出軌因子”的男人。
客觀上來講,
佟麗婭和陳思誠不僅僅是戀人夫妻,
是一個利益共同體。
或者更準確的說,
佟麗婭是依附于陳思誠的。
據說,
佟麗婭在早期的合同約滿后,
就和陳思誠合開了一家取名“騁亞”的公司,
“騁亞”諧音就是誠丫,
聽起來聽甜的吧。
但光看百度百科也能看出來,
這家公司現在已經和佟麗婭沒有一毛錢關系了,
陳思誠將它賣給了萬達,
佟麗婭只是公司的一個簽約藝人,
而已。
如果兩人離婚,
牽扯的事情就多了,
佟麗婭深知還沒有到破罐子破摔的地步。
我想,
無論佟麗婭是否選擇和陳思誠離婚,
她都已經從這次的事情中明白一些,
看清自己,
看清對方,
這對她來說也不是壞事。
但愿從此以后,
這個美而不自知卻驕傲不服輸的女子,
百毒不侵,
刀槍不入,
只過好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