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被搶注背后的商業價值多大?
中國有句老話叫做“無利不起早”,而在商標注冊領域這句話應該換為“無利不趕早”。
商標是國家商標局依照《商標法》的有關規定,頒發給商標注冊人以證明其商標專用權范圍法律文書,明確規定了注冊人享有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完全商標權益;商標背后商業價值大。
商標是企業名字和對外包裝形象,如同人的名字和肖像一樣,名字取得好加之相貌俊美,這個人就很容易被別人記住,商標傍上老字號或者是名人,社會知名度就會加乘擴大,別人苦心經營數十載或者數百年的良好社會公眾形象被搶注企業快速獲得,稀釋前者的商業價值,對跨國企業來說還會導致貿易壁壘的產生。
商標背后的商業價值不可小覷,是堆積如山的真金白銀,注冊一個商標只要700元左右,但是拍賣一個知名商標就可以獲利數百位乃至上千萬,甚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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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羋月傳》熱播,“羋月”商標被一個小伙子注冊,近期拍賣價為100萬,中國福彩“雙色球”商標被搶注,以400萬被拍賣,李寧在中國非常有名,被搶注的李寧牌商標也不少,李寧也曾花費高價將其余“李寧牌”購買回來,國內知名網站,知名商標竟然被公開拍賣,起價100萬,這類事件屢見不鮮。
中國商標被外國企業注冊,追回代價更加大。據國家工商管理總局商標局數據,自上世紀80年代,中國出口商品商標被搶注的有2000多起,造成每年約10億元無形資產流失。
比如2005年,青島海信集團歷時6年,最終以50萬歐元的價格,將被西門子公司在德國注冊的“HiSense”商標贖回。騰訊公司域名被外國人搶注,最終以100萬美元天價贖回。
商標被搶注我們怎么積極應對?
首先,商標商業價值的彰顯越來越被中國人重視,但是中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制度尚不完善,中國應該建立一個長效機制,嚴格審核或者禁止名人商標被無關人搶注,賦予名人對自己名稱以及相關衍生名稱的使用權以及相關備案權。
其次,名人自己也要加強商標注冊意識,俗話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
六小齡童老師面對商標被搶注,也只能感嘆自己一時疏忽,劉翔在成為“飛人”后的第三天,劉翔父親才意識到搶注商標,自己為時已晚。可見,自己注冊自己名稱的商標是杜絕商標被搶注的最好方法。
再次,惡意搶注他人商標的個人或者是企業的這種行為是非常短視的,搶注他人商標的企業妄想傍名人或者是老字號炒作自己企業以求快速爆賺,這種行為是對自己產品缺乏自信,最終還將被這種行為所害,如在中國體育用品市場占有率很高的喬丹體育就可能會因搶注商標案敗訴而上市之路生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