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銀保監會、財政部、人社部和國稅總局聯合印發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開發指引,明確參與稅延養老保險試點的保險公司,應當按照指引要求和有關保險產品監管規定,開發設計稅延養老保險產品,符合要求的稅延養老保險產品獲得批準后才能上市銷售。
5月1日起,上海市、福建省和蘇州工業園區已經開始試點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期限暫定1年。
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指的是購買了相關養老保險產品的個人,所繳納的保費可以在稅前扣除,等到將來領取保險金時再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樣做最大的好處是在降低個人當下的稅務負擔,同時為將來的養老準備一份錢。
指引明確,凡16周歲以上、未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且符合《關于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規定的個人,均可參保稅延養老保險產品。
終身領取 保證返還賬戶價值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稅延養老保險產品提供的終身領取方式是保證返還賬戶價值終身領取,即:
無論參保人退休后生存多久,其本人或其繼承人都能夠把其退休時個人賬戶中積累的資金領完;
如果參保人領的錢已經超出了其退休時個人賬戶積累的資金總額,只要其仍然生存,保險公司仍會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的固定標準向其給付養老年金,直至其身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