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中國襪王”之稱的浪莎股份發布公告,宣布公司所屬浙江浪莎內衣有限公司取消與藝人郎朗先生、吉娜女士簽訂的《廣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對于終止合作的原因,浪莎股份公告稱“因合同相關條款發生變更”,但未披露具體原因。相關報道一出,很快成了網友們討論的熱點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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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人意外的是,浪莎內衣在一天前剛剛對外宣布與郎朗、吉娜的合作,并披露雙方的合作細節。
據悉,雙方的合作自2023年3月1日起,到2025年2月28日止,浪莎內衣廣告產品包括使用吉娜代言產品、吉娜郎朗代言產品,以及郎朗吉娜夫妻共同代言產品。同時宣布郎朗、吉娜為浪莎品牌擔任全球品牌代言人。
報告中還披露,浪莎內衣需要向郎朗、吉娜支付代言費共計275萬元(含稅)。
浪莎品牌可謂家喻戶曉,張柏芝、周華健、李小璐等一眾明星均為其做過代言。據浪莎股份2020年年報,公司當期攤銷的明星代言費為63.65萬元;2021年度,公司明星代言及肖像權使用費的攤銷額為60.59萬元。浪莎股份給郎朗、吉娜夫婦的代言費用比公司過往支出的明星代言費似乎要高出一截。
按說這應該是一次雙贏的合作,郎朗作為“鋼琴王子”在國內外都享有盛名,吉娜身材姣好、溫婉大方,兩人自參加完真人秀節目《幸福三重奏》之后,便成了圈子里備受關注的明星夫妻。?
據不完全統計,郎朗傍身的高奢代言多達十余個,蒂凡尼、Dior迪奧、奧迪汽車、索尼、萬寶龍、杰尼亞服裝、軒尼詩、招商銀行及5100礦泉水等等,隨便哪一個拿出來都是艷羨一眾明星。
部分網友第一時間表示:會不會是品牌方未雨綢繆、預知代言人將會發生什么大事?而這種大事又是很容易和污點、劣跡等聯系在一起的那種?
之前網上曾有人質疑朗朗的國籍問題,朗朗作為一個國際范鋼琴家與劉亦菲等多位明星傳出緋聞。
2020年10月吉娜公布自己成功懷孕后,便在網上發表了“懷孕亦如此,少女的身體”、“孕者不僅腹部纖細,肢體也纖細”之類的言論。徹底激怒了網友,認為他們夫妻倆在向大眾販賣“身體焦慮”,一方面給廣大孕媽帶來心理壓力。
《人民日報》點名批評朗朗和妻子過度鼓吹吉娜是“完美孕婦”,導致對女性身材的偏見和錯誤的做法都要立即制止和反省。
在浪莎內衣發布的公告中,重點披露一條雙方的“特別約定”,中間提到:“藝人的一言一行必須保持良好形象,有義務維護甲方產品良好形象,不得做出損害甲方及甲方產品的任何行為等。”
“如因合作藝人言行造成甲方商譽有受負面影響之虞,藝人方面需公開道歉,否則將承擔相關的損失賠償。”
基于這些,加上之前的明星被品牌方解約的案例,除了往“翻車”方面想,人們實在想不到更好的原因。
其實,郎朗吉娜夫婦最近都在忙著參加春晚錄制。1月4日當晚,幾乎在浪莎內衣發布解約通告的同時,郎朗也通過社交平臺發文透露自己剛剛參加完北京臺春晚錄制的消息。他還特意曬出一張在晚會錄制現場彈鋼琴的照片,似乎想以此來澄清外界的質疑。?
除了參加北京臺的春晚之外,郎朗和妻子吉娜還在不久前參加了遼寧臺春晚的錄制。截止到目前,郎朗和吉娜方面還沒有對此次解約風波給出任何回應。
這種出爾反爾行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大概率是雙方就一些合作細節可能沒有談攏。這種事情在生意場上也經常會出現的。反正最后談不攏就沒法進行合作了唄。
還有在4A廣告圈內深耕多年的廣告總監及廣告從業者,對這家品牌的聲明進行了詳細的分析,認為事出有因,大概率是出在:品牌方子公司與母公司的權利糾紛、層級糾葛上。與郎朗方面簽署合約的是子公司,敲定代言人之初并未上報、申請母公司,就擅自進行官宣。母公司發現這一情況后構建“代言人形象氣質和品牌并不完全相符”等理由,進行出手干預,甚至動用董事會等結構權力進行緊急逼停。于是就有了開頭的那一幕。
值得一提的是該品牌的股價15年來一路下跌、狂瀉不止,僅在2016年有過一次反彈,之后股價再也沒有邁入過20元的門檻。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郎朗和吉娜算是品牌方兩級權力結構斗爭的犧牲品,既無辜又不幸。
不少資深律師表示:品牌方的這種隨意更改合同內容、肆意披露代言費用并單方面強行解約的行為,不僅對郎朗和吉娜造成了傷害,損害了藝人的情感,也已經觸犯了《廣告法》條款,讓品牌和藝人都毫無商業秘密可言。
?隨后,針對代言人“一日游”,浪莎股份回應稱,郎朗、吉娜的代言并未終止,只是代言合同將跟浪莎股份的控股股東浪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看來印證了上述說法。
關鍵詞: 郎朗吉娜官宣代言1天解約 275萬代言費泡湯 到底發生了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