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朝陽》李慕嘉的人設越來越有既要又要的意味了!
(資料圖)
最新更新的劇情中李慕嘉的做法很值得商榷。
在林曉月離婚一案中,她做的不能說錯,但也不能說有多明智。
為了林曉月的利益,在案件已經完結的情況下告知了對方自己認為的實情,而林曉月卻表示早已知道,并且在謀劃養肥了再殺!
是不是有點打臉?其實自己早已被林曉月算計在內。
為了自己心中的正義,背叛了自己律所的大金主,這不計后果的做法到底是對還是錯?
她很矛盾,一方面享受著黎光女友身份躋身上流社會帶來的工作便利和心理滿足感,一方面絲毫不為黎光這個金主兼男友的利益考慮。
劇情可能要把她塑造成極具正義感鐵面無私的律師形象,殊不知這真的不討喜,也很懸浮。
就離婚案而言,如果林曉月采納她的建議重新起訴,很可能正如黎光說的那樣,律所、黎光、林曉月以及丈夫王東亮四敗俱傷,沒有贏家!
而李慕嘉也沒有打算將林曉月的計劃透露給黎光,這如果真的發生也會讓黎光陷入巨大的麻煩之中。
這是李慕嘉想要的?
就她的做法,只能存在于電視劇中,現實中呢?恐怕早已被打到谷底。
當然,王東亮確實渣。
好在劇情安排了黎光特別愛李慕嘉,包容了她的一切,及時止損,停止資金繼續流入。
還要問一句,現實中可能嗎?
吳律的那番話很現實:如果不是黎光女友的身份,你敢和他吵架嗎?吵完架還能安然留在金達嗎?
雖然李慕嘉有能力,但如果沒有平臺,沒有機遇,什么也不是!
不看好男女主的CP,據說結局是OE結局,這感情線談了個寂寞?
副線田蓉和地主家兒子這對CP反倒看點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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