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電視劇《武林外傳》的版權方發布聲明稱,浙江衛視的綜藝節目《我們的客?!吩撓蛋鏅喾剑M@得這部電視劇的音樂授權,但版權方發現,這檔綜藝和浙江衛視的很多綜藝節目,均存在對于《武林外傳》的侵權行為,因此,并未授權浙臺相關版權?!段淞滞鈧鳌钒鏅喾桨l布聲明稱:
(資料圖)
要求浙江衛視立刻停止所有侵權行為,在公開渠道承認自身侵權事實,向我方賠禮道歉,并賠償我方因此產生的所有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
同時,在這份聲明當中,還有非常關鍵的一句話,放在了最后:
對于浙江衛視的侵權事宜,我方保留法律規定的所有程序和實體權利,特此聲明。
老編我對這最后一句話的解讀是,電視劇《武林外傳》暫時并未啟動司法訴訟程序,只是希望通過協商的方式,獲得一定量的金錢賠償,同時獲得浙江衛視方面的道歉。這份聲明在浙江衛視暫時停播《中國好聲音》之后發出,顯然也是找準了“一定量”的時機——這個時候,浙江衛視方面似乎并不希望再出現什么負面新聞。
基于此,我對這件事情的看法是,是否構成侵權,需要等待法律確定。所以,我真心希望浙江衛視方面不要因為自身正在因為《中國好聲音》陷入在負面輿論當中,便倉促和電視劇《武林外傳》方面達成私下的賠償協議。當然,我的這種希望,十之八九會落空。
我為什么希望浙江衛視方面最好應該去和電視劇《武林外傳》在司法上過過招呢?倒不是希望他們彼此浪費司法資源。相反,這件事情,可能會起到非常不錯的普法作用。尤其是綜藝節目對于影視劇再創作的“非侵權邊界”問題。
比如說,一部電視劇火爆了,接下來的綜藝節目,能不能運用已經火爆的電視劇當中的元素,到底可以運用多少元素等等,這些,都是需要司法給出明確界限的。比如說,當一部電視劇火爆之后,綜藝節目邀請主演們上節目,這些主演,穿自己在電視劇當中的衣服,是否構成對于電視劇的侵權呢?
再比如說,一部電視劇火爆了,劇作當中的主演們重聚在綜藝當中,再次即興表演一段和電視劇相關的小品內容,算不算對于原作的侵權呢?如果算侵權,那這種侵權需要賠償的金額到底是多少?版權方真正損失的金額是多少?這些內容,都是具備司法科普價值,同時具備業內參考價值的。
從我個人認知的角度上講,電視劇作品熱播之后,應該對于很多形式的“二次創作”予以容忍。比如說,綜藝形式的二次創作。類似浙江衛視《我們的客?!愤@樣的綜藝節目,讓電視劇《武林外傳》當中的演員們重聚,甚至于出現演員們帶妝重聚,當然首先獲得利益的是節目組方面。但同時,電視劇《武林外傳》再次獲得了讓青年觀眾們知道的機會。這部電視劇依舊在正版視頻平臺上播放,顯然可以形成更多的播放成績,直接回饋給電視劇的版權方,更多的分成。
很多形式的二次創作,是不是對于電視劇本身更好的助力呢?我對這個問題,也有疑問。目前,短視頻行業當中,對于電視劇內容的二次創作,都是慎之又慎的。以前,短視頻內容對于影視劇內容進行二次創作,是沒有問題的。當下,則面對著版權風險。所以,很多短視頻平臺方會提前和電視劇版權方交流,免費獲取二次創作的權力,給到平臺方的創作者們。
再舉一個例子。金庸先生的很多武俠小說火爆之后,大量的影視劇作品,都廣泛運用金庸武俠當中的大俠名稱和刀劍名稱等等,這是否也構成侵權呢?比如說,正在熱播的電視劇《鵲刀門傳奇》當中,廣泛運用了郭靖、楊過、小龍女、屠龍刀等等金庸武俠的元素。這個,算侵權嗎?
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之下,這些元素內容,是用都不可用,還是可以用,版權方需要容忍這些“用”呢?目前,確實沒有司法判決先例可以拿過來參考。所以,浙江衛視《我們的客?!肥欠駱嫵蓪τ陔娨晞 段淞滞鈧鳌返那謾啵鋵嵳娴臎]有必要私下悄悄解決,而是應該選擇公開、公正的司法途徑,讓整個行業都看一看,最終的司法審理結果是怎樣的,才好。(文/馬慶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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