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單是店家付款請人假扮顧客,用以假亂真的購物方式提高網店的排名和銷量獲取銷量及好評吸引顧客。
6月20日上午,全國“組織刷單入刑”第一案在杭州余杭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90后”刷單組織者李某某通過創建網站和利用YY語音聊天工具建立刷單炒信平臺,非法獲利90余萬元,被公訴機關以涉嫌非法經營罪起訴,并一審判決五年六個月,連同原判有期徒刑九個月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九個月。這也是互聯網公司運用大數據主動發現并向警方輸送刷單線索,進入刑事宣判的第一案。 (央視記者 趙奕 葉海春)
2014年初,阿里巴巴集團運用大數據手段發現“零距網商聯盟”網站在淘寶網上存在刷單行為。同年5月,阿里巴巴集團向杭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報案,李某后被傳喚到案。2016年6月,李某被檢察機關以涉嫌非法經營罪起訴至余杭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