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甄子丹狀告導演檀冰侵犯名譽權一案以甄子丹勝訴而告終,但檀冰一直未執行法院判決結果,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1日在人民法院報上刊登公告,再次強調2012年《特殊身份》事件中導演耿衛國(藝名:檀冰)惡意侵犯甄子丹名譽權事實成立,在判處賠償金的同時,要求檀冰在公告后30日內通過媒體發表對甄子丹的公開道歉。
甄子丹《特殊身份》劇照
導演檀冰曾與2012年召開媒體發布會,謊稱甄子丹在電影拍攝期間以“罷演”為要挾,進行所謂的“戲霸”行為,具體包括“踢走成龍、韓庚等主創”、“踢走導演兼項目創始人檀冰”、“甄子丹司機殺死趙文卓司機”、“無端增加片酬”、“無端增加劇組編制”等,誹謗言論導致甄子丹的名譽及社會評價降低。甄子丹隨即將導演檀冰告上法庭,經過3年的起訴期,北京海淀法院最終于2015年11月判定甄子丹勝訴,檀冰名譽侵權成立。
北京市海淀法院判決結果
鑒于導演檀冰拒不執行判決結果,北京海淀法院于2017年10月1日再次對社會發出公告,勒令導演檀冰執行判決。公告如下:
公告。耿衛國發表的言論構成對甄子丹名譽權的侵犯。法院認定的事實有:(1)2012年4月5日耿衛國在其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發表的言論。在此新聞發布會上,耿衛國針對甄子丹發表“……強權破壞大陸青年導演、致使其傾家蕩產,電影夢一夜破碎……”等言論。上述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