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
為什么之前表示,從來沒有跟明星有過金錢往來?
李萌:
首先糾正一個問題,所謂“跟明星沒有金錢往來”,是指我沒有從明星捐贈中獲得報酬。楊冪跟我曾經(jīng)有合作,曾經(jīng)捐贈過輪椅,是進過我這邊的賬。
新京報:
你曾經(jīng)說,做“輪椅天使”從不掙錢?
李萌:
確實不掙錢,這個項目是純公益的,我一直在拿著家里的錢干這個事。我家里是經(jīng)商的,條件還可以 ,全是靠家里人支持。
“將起訴誹謗者”
新京報:
楊冪方面提出,你多次以“楊冪初中同學”的名義活動?
李萌:
這個東西不需要解釋,大家哪個學校畢業(yè)的,都能查到。我們都是北京十四中畢業(yè)的,真的是初中校友。
新京報:
目前仍然在法院的老賴名單里?
李萌:
法院的訴訟,是借款糾紛。欠錢的事情,我尊重法律程序,但是這件事并不是外界想的那么簡單。實際上欠款的事實根本不存在,我是被逼迫寫下欠條。但是這個判決我是認可的,19號我將去法院償還欠款,償還完成后,我將對當事原告提出反訴。